高安市征集城市標志設計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selin 2013-07-31

    一、征集單位

  本次征集活動的主辦方為高安市人民政府。
  高安市委宣傳部具體承辦,負責組織城市標志設計的征集、評選和宣傳等工作。

  二、征集對象

  國內所有關心、關注、支持“贛中明珠 精彩高安”城市標志設計的個人和機構,均可參加征集活動。

  三、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自2013年7月25日開始,于2013年9月30日截止。

  四、征集方案要求

  1、應征作品應充分體現“贛中明珠 精彩高安”的城市主題形象。有充足形象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觀、形式簡潔明快,符合國際國內傳播的普適要求,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
  2、應征作品需主題鮮明、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適合長期在各種介質的媒體上傳播。
  3、應征作品應包含形象標識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可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4、應征者可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并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
  5、應征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6、所提交的作品除標識外,還應包括作者簡介、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及300字以內的創(chuàng)意說明。電子郵件發(fā)送作品請將文件制作成jpg格式添加在附件中。

  五、提交方式

  應征作品通過郵寄或當面提交。
  郵寄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委宣傳部宣傳科。
  郵政編碼:330800
  聯系電話:0795-5211011
  傳 真: 0795-5212423
  郵 箱:756343865@QQ.com;29329992@QQ.com
  郵寄請在信封上注明“高安城市標志征集”。
  應征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細則。應征文件不符合本細則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前補正。

  六、作品評選

  1、主辦方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并通過網絡、短信等方式公開征集社會意見。評選結果將在高安市政府門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
  2、主辦方擁有決定“贛中明珠 精彩高安”城市標志的最終權利。

  七、獎勵辦法

  1、對入選作品(最佳設計作品),一次性獎勵人民幣叁萬元。
  2、對評選出的另外10件優(yōu)秀設計作品(入圍設計方案),每件獎勵人民幣伍仟元整。(不重復計獎)
  3、上述獎金金額均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繳納稅款,同時需開具正式的納稅報銷票據。

  八、作品產權

  所有提交至主辦方的應征方案,主辦方概不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入選作品使用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

  九、相關聲明

  1、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郵寄中失竊,或其他非主辦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最終確定為高安市城市標志的作品,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主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評選結果公布之日起歸主辦方高安市人民政府所有,主辦方有權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3、主辦方對本次征集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4、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中共高安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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