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文化志愿者”服務形象,加強流動“文化加油站”服務品牌的社會影響力和認知度,現面向社會征集“衢州市文化志愿者(流動‘文化加油站’)服務標識(logo)”,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內容
根據文化志愿者和流動文化服務的特點、定位和服務目標設計標識(logo),并對標識(logo)作出相應的闡釋性文字說明。
二、活動時間
征集時間:即日起至3月1日
三、征集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應征者以個人身份參加。
四、作品創(chuàng)作要求
1、標識(logo)設計與文字說明緊密對應,二者相互映襯、完整統(tǒng)一。
(1)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充分體現文化志愿者和流動文化服務特點;
(2)簡潔、醒目,具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3)適合各種場合和載體使用,滿足不同材質制作的需要,具有一定前瞻性,可長期使用。
3、文字說明要求:
(1)精確闡釋標識(logo)的設計理念,傳達文化志愿者和流動文化服務的文化內涵;
(2)文字簡練,字數應控制在100字以內。
五、作品規(guī)格
作品要求以RGB色彩和JPG格式提交,作品須大于3M小于5M,可以提交矢量圖;或以手繪圖案提交,手稿版的請自留底稿。
六、活動參與方式
報名及作品提交等流程原則上通過網絡實現,請在征集截止日前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主辦方電子郵箱:qzggwh@qq.com。提交文件包括:
設計稿電子版;
如遇特殊情況,可直接將作品送至衢州市文廣新局111辦公室(地址:衢州市新橋街開明坊9號,聯系人:王露茜、黃寧,聯系電話:8758519、8758520)。
七、獎勵方式
評出1個優(yōu)勝獎,獎金5000元;10個入圍獎,每個獎金500元。
八、法律及相關聲明
1.應征作品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含有誹謗、淫穢或非法信息。
2.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應征作品中如發(fā)現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侵權),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凡因應征作品侵權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應征方承擔,與征集方無關;對于應征作品出現侵權而導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損失,由應征方全額賠償。
3.應征作品須由應征方獨立完成,應征方對應征作品擁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權。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應征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曉。
4.評獎結果公布后,獲獎作品版權即轉自“衢州市文化志愿者聯合會(籌)”名下,優(yōu)勝獎作品不作為衢州市文化志愿者(流動“文化加油站”)服務標識(logo)的唯一采納標準,有可能進行必要的修改調整。
5.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衢州市文廣新局。
衢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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