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一個城市社會發(fā)展、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慈善北京”是北京市民政局黨委針對北京的發(fā)展階段、發(fā)展方位和首善之區(qū)的特殊地位提出來的,她既是一個目標,也是一面旗幟,包含著慈善文化繁榮發(fā)展、慈善組織茁壯成長、慈善活動豐富多彩、社會大眾廣泛參與等豐富內涵,彰顯的是慈善讓城市更有魅力。建設“慈善北京”是首都“慈善人”的不懈追求和全市民眾的共同心聲。為提升慈善事業(yè)在首都民眾中的影響力,打造“慈善北京”的品牌效應,促進首都慈善事業(yè)繁榮發(fā)展,北京市民政局聯(lián)合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lián)合會共同開展“慈善北京”標識征集活動,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設計要求
1.應征作品要充分體現(xiàn)“慈善北京”內涵,要創(chuàng)意新穎,構思巧妙,突出首都特色,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
2.應征作品必須為圖案或字母的結合體,形式簡明、色彩豐富、創(chuàng)意新穎,兼具時代感和藝術美感,易于識別和記憶,便于宣傳推廣。
3.標識后續(xù)延展性強,適合在各種公共空間或公共設施上長期固定使用,并能滿足衍生的印刷品、紀念品等各種材質制作需要。
4.不能與其他標識近似和雷同。
二、應征作品提交要求
1.標識作品須同時提交書面版本和電子版本,并附300字左右的創(chuàng)意說明,書面版本應為彩色圖案,按A4紙規(guī)格,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電子版本應為JPEG格式,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征集郵箱cishanbeijing@163.com。
2.標識來稿必須填寫報名表和著作權轉讓承諾函(見附件),書面形式郵寄到下述投稿地址。
4.每位作者可提交多份應征作品。所有提交的征集參選作品一概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5.本次標識征集活動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3月24日,以紙質版本的收件郵戳為準。
三、評審和獎勵辦法
1.標識應征作品經初步篩選后,將在北京社區(qū)報、北京民政信息網(http://www.bjmzj.gov.cn)、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lián)合會網站(http://www.shxtx.org.cn)等媒體上公示,通過網絡投票方式聽取社會意見,投票結果與專家意見共同作為評審依據(jù)。
2.成立由各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最終中選和獲獎作品將在平面和網絡媒體上公示。
3.本次標識征集活動設一等獎1名,獎金30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10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5000元;所有獲獎作品均將獲頒榮譽證書。
四、法律責任
1.應征作品一經采用,其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北京市民政局所有。
2.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侵權作品一經發(fā)現(xiàn)將被取消其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3.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市民政局。
五、投稿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工體東路20號(100020)
收件人:張楊
咨詢電話:010-65395931
北京市民政局
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lián)合會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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