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市長質量獎是廣元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主要授予在廣元市內登記注冊、在質量經(jīng)營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績效、對廣元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作出卓越貢獻的企業(yè)和組織。為進一步提高市長質量獎的社會影響力、推動全市廣大企業(yè)和組織積極爭創(chuàng)市長質量獎,做好市長質量獎的評審和宣傳工作,廣元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長質量獎評委辦)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廣元市市長質量獎獎杯和標志設計圖案,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14年6月27日至7月17日。
二、征集內容
廣元市市長質量獎獎杯和標志的設計方案。
三、設計要求
(一)構思精巧,主題突出,寓意深刻,能高度概括“廣元市市長質量獎”的內涵和廣元文化、地域特色;能夠體現(xiàn)“廣元市市長質量獎”作為廣元市最高質量獎項的權威性地位。
(二)造型簡潔大方,突出廣元特色,有較強現(xiàn)代感和較高的藝術性,做到文化與品質并存,寓意于形、形意融合,易于傳播,富于視覺感染力。風格、形式不限,但應具有較高的通用性。
(三)獎杯須標注“廣元市市長質量獎”中文和其對應的英文標準字組合,高度不超過40厘米,材質以人造水晶為主,一般加工工藝可以完成制作。
(四)標志須設計單獨使用的效果圖和與中英文標準字組合的效果圖,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顯示,可適用于各種載體的宣傳。
(五)設計方案應屬于原創(chuàng)作品,不得對他人注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及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其他文體構成侵犯,且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投稿。用于創(chuàng)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征者承擔法律責任。
四、作品提交
(一) 獎杯
1、彩色效果圖1幅(保存為JPG格式,分辨率300KB以上),按A4紙規(guī)格,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2、三視投影圖(出圖比例1:1或1:2);
3、設計釋義,要求文字表達清晰,簡明扼要;
4、作者信息,包括真實姓名、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號碼、電子郵箱。
(二) 標志
1、彩色效果圖(帶網(wǎng)格尺寸)1幅(保存為JPG格式,分辨率300KB以上),按A4紙規(guī)格,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2、設計釋義,要求文字表達清晰,簡明扼要;
3、作者信息,包括真實姓名、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號碼、電子郵箱。
(三)單獨附頁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及個人或者單位資料,不得在設計中帶有可辨認設計人(單位)的文字或符號。
(四)可同時投稿參加獎杯、標志兩項設計或者其中一項設計。
(五)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設計者直接將參選作品提交至郵箱,郵箱地址:512805752@qq.com或82866706@qq.com。
五、評審規(guī)則
(一)征稿結束后,由市長質量獎評委辦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對作品進行評審,評選出入圍設計方案各3個。
(二) 市長質量獎評委辦將入圍方案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選用方案。
(三)設計方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效:提交的設計方案不符合設計主題、創(chuàng)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達;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標識的方案上有可辨認設計人(單位)的文字或符號;明顯抄襲的設計方案。
(四)最終評選結果將于2014年底以前通過廣元市人民政府及四川省廣元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門戶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
六、相關說明
(一)入圍方案的版權及其永久性專有使用權等全部權利歸市長質量獎評委辦,并有權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改、組合和各種開發(fā)應用。入圍方案的設計者有義務根據(jù)市長質量獎評委辦的要求對作品進行修改完善。
(二)入圍方案的設計者,應簽訂《廣元市市長質量獎獎杯和標志設計投稿承諾書》(見附件)。
(三)本次征集的最終解釋權歸市長質量獎評委辦。
七、獎勵
(一)選用設計方案(各1個)
標志:每個10000元;
獎杯:每個10000元。
(二)入圍設計方案(各3個)
標志:每個2000元;
獎杯:每個2000元。
(三) 獎杯與標志獎勵可兼得,入圍和選用獎勵不可兼得。
(四)以上獎金為稅前金額,稅費由設計者自行交納;以單位或團體設計的,獎金將直接支付給單位或團體,并由所推舉的代表人或權益人代為接收。
八、征集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聯(lián)系地址:廣元市東壩育才路南段116號
郵政編碼:628017
聯(lián)系電話:0839—3265653、3260187 13981222555、13980158670
也可登陸四川省廣元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網(wǎng)站http://www.gy12365.gov.cn查看相關信息。
附件: 廣元市市長質量獎獎杯和標志設計投稿承諾書
廣元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6月27日
附件:
廣元市市長質量獎獎杯和標志設計投稿承諾書
我自愿參加廣元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市長質量獎獎杯和標志征集并投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17條的規(guī)定,我同意將該設計方案作為廣元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的設計作品,該設計方案除署名權之外的其他著作權權利全部屬于廣元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特此承諾。
簽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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