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法博士”征集卡通形象標識(LOGO)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14-07-18

由區(qū)法宣辦主辦的“幸運法博士”網(wǎng)絡月月有獎答題活動,自今年在區(qū)普法教育網(wǎng)(pfjy.sh.xh.cn)開辦以來,得到了社會各方的熱情關注和積極參與。為使該活動不斷地深入人心,進一步凸顯徐匯法宣活動的品牌效應,區(qū)法宣辦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幸運法博士”卡通形象標識logo)。通知如下:

一、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原則

1、應征作品的風格、形式、體裁不限,但必須是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

2、應征作品能充分體現(xiàn)活動的內涵:法的元素,博士的形象,幸運的成份以及徐匯的地域特征。

二、應征作品設計、創(chuàng)作要求

1、標識logo)用彩色圖形設計,具有一定的構成規(guī)則,構圖、創(chuàng)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具有鮮明的法治元素、象征意義和藝術魅力。

2、能在多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和諧、大方地展現(xiàn),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三、征集范圍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凡崇尚法律、關心支持和參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廣告制作公司、文化傳播公司、設計公司(單位),機關、學校、社區(qū)、企事業(yè)及愛好設計或創(chuàng)作的集體和個人均可參加。

四、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1、應征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1份(包括獲獎情況)。

2、應征人簡介、作品創(chuàng)作理念的描述各1份。

3、應征作者應提交設計作品的電子稿件(光盤)及A4彩色打印件各一份。

五、應征作品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

2、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不屬于公開作品。

3、應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創(chuàng)作應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

4、應征者對其提交的作品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六、評選方式

1、此次征集活動,主辦方將聘請業(yè)內專家組成評委會,在認真審閱參選作品、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評出入選作品并公布。

2、設計方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設計主題、設計內容、創(chuàng)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達。

(3)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

(4)應征作品經(jīng)專家組鑒定屬明顯抄襲。

七、獎勵辦法

1、經(jīng)最終評審確定為“幸運法博士”卡通形象標識logo)的原創(chuàng)作品,獎勵人民幣5000元;入圍終評的其他5個作品,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

2、獲獎單位領獎時須提供獎勵金額的正式發(fā)票,個人獲獎所得稅自理。

八、其他說明

1、應征者寄送的有關資料、文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2、應征者遞交作品后,作品的著作權和使用權即歸活動的主辦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權),主辦方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3、應征作品須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徐匯區(qū)法宣辦(漕溪北路336號1號樓521室),評選結果將于2014年11月公布。

4、活動的主辦方:徐匯區(qū)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5、聯(lián)系人:黃嘉銘;聯(lián)系電話:64872222*102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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