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屆時自治區(qū)將舉行隆重的慶;顒印檗k好大慶活動,營造喜慶氣氛,豐富慶典活動的內涵,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籌備委員會決定,特向全社會征集大慶徽標設計圖案。
一、征集對象本次慶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徽標征集活動(以下簡稱為“征集活動”)面向疆內外公開征集。所有從事設計、形象戰(zhàn)略、品牌發(fā)展、動漫畫創(chuàng)作或有徽標設計制作相關經驗的專業(yè)設計機構、文化藝術單位、咨詢公司、廣告公司等單位及相關人員(以下簡稱“設計人”),均可參加本次征集活動。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1、征集作品包括:徽標的核心設計方案;徽標作品設計的創(chuàng)意基礎和理念說明。
2、體現慶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的指導思想,反映新疆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新疆各族人民建設美好新疆的精神風貌;體現新疆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美觀大方,主題突出,內涵豐富,富有新意,具有較強的時代特征和象征意義。
3、設計作品具備靈活性和使用價值,適用于各種尺寸、各種材料、各種領域以及慶;顒迎h(huán)境布置的景觀需要等;必須與慶;顒臃諊c景觀相融合;有別于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各次大慶和國內外大型慶;顒拥幕諛設計;創(chuàng)意原理連貫且令人信服。
4、設計人提交的設計作品應符合下述規(guī)格:設計稿須提交彩色和黑白紙質文件各五份(應打印在A4規(guī)格(210mm×297mm)的紙上,無須裝裱,但在提交時不可折疊),電子文件一份(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儲格式為JPEG)。光盤投送者需在光盤表面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等聯(lián)系方法。
三、征集作品的提交
1、設計人提交的作品文件應符合本細則2、3、4、5條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大慶辦對作品文件進行形式審查,不符合本細則要求的作品文件不予評審。
2、作品文件應由設計人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通過掛號信郵寄、快遞或者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聯(lián)系人:李星聯(lián)系電話:0991-8808980郵編:830002;電子郵箱:401979398@qq.com。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魯木齊市人民路312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大型文化活動服務中心)
3、設計人應保留相關的原始郵寄、郵件憑據并及時查閱其作品文件是否被及時送達,大慶辦對作品文件能否及時送達,及在送達途中所發(fā)生的任何損毀、丟失不承擔責任。
四、征集時間2015年4月23日——2015年5月5日
五、征集作品的評選
1、大慶辦組織相關專家成立征集評委會對征集的設計作品進行評審,評委會成員的組成、數量等由大慶辦決定。
2、評委會將評選出5件設計作品入選,并向大慶籌備委員會辦公室提交報告,由籌備委員會從中選出1件作品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徽標最終獲選作品。最終獲選的設計作品將一次性獲得獎金人民幣3萬元(稅前),其他4件入選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獲得獎金人民幣1萬元(稅前)。
3、最終結果將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大慶籌備委員會新聞發(fā)布會、各新聞媒體、大慶官方網站公布。
六、保密性設計人在創(chuàng)作設計作品及向大慶辦提交上述設計作品的過程中,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保密期限應自開始創(chuàng)作徽標設計方案之日起至大慶籌備委員會公布最終確定的徽標之日止。
七、入選徽標設計方案的著作權及使用
1、入選作品的設計人自郵寄征集活動作品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銷地將其對設計作品所擁有的著作權及其對徽標設計方案一切圖像的或立體的表現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大慶籌備委員會。轉讓后將不再享有專有權,并無條件地放棄著作權。
2、最終獲選的徽標設計方案將成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60周年慶;顒踊諛恕N唇洿髴c籌備委員會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
八、附則
1、本細則以中文文本的形式發(fā)布,由大慶辦負責解釋。其他文件凡與本細則內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細則為準。
2、設計人應獨立承擔其參加本次活動的全部費用,大慶籌備委員會辦公室對參加征集活動的設計人不提供任何補貼。
3、如果提交的設計作品為集體創(chuàng)作,則該集體的每位成員均應承擔連帶責任。參加征集活動的所有設計人,均應無條件地接受本細則的各項條款。
4、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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