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城市文博中心位于章丘市政務區(qū),南接章丘大學城,西鄰章丘明水國家經濟開發(fā)區(qū),東側與規(guī)劃的市民健身公園廣場相望。
為打造博物館、圖書館、群藝館的識別新形象和文化新地標,并充分展示章丘的人文精神和鮮明的時代風格。經研究決定,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章丘市文博中心博物館、圖書館、群藝館標志(logo)設計方案。具體事項如下:
一、征集內容:章丘市文博中心博物館、圖書館、群藝館館標
二、主辦單位: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三、征集對象: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國內外機構與個人均可參加。
四、征集要求:
1、體現千年章丘的文化歷史積淀,緊扣博物館、圖書館、群藝館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設計可以圖形為主,或圖文結合。
2、 要求主題鮮明、內涵豐富,體現章丘市的歷史文化淵源和發(fā)展理念,同時易于識別記憶和宣傳推廣,具有良好的視覺識別性。
3、應征者須保證設計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設計不得涉及非法宗教宣傳,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不得抄襲與雷同。須符合商標注冊及所有權轉讓的有關規(guī)定,并確保任何第三方不會因知識產權等權利向征集人主張權利。
4、應征作品需同時提供紙質稿(以郵寄形式)和電子稿(以電子郵件形式),每套設計方案應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設計圖稿, 作品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應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圖源文件稿。(文件后綴名格式為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達的圖形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文件尺寸為300mm×300mm);作品均按A4紙規(guī)格,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5、作品應附創(chuàng)意設計的文字說明(200字以上),表述作品構思、理念及象征意義。應征者須另附個人或團體資料(包括參與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項)。
五、征集時間:
即日起——2015年11月15日
六、作品評選及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將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委會進行評選。博物館、圖書館、群藝館分別選出優(yōu)秀方案,三館分別設:
一等獎1名(獎金+證書),獎金3000元
二等獎1名(獎金+證書),獎金1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證書),獎金500元
七、法律保護
1、凡獲獎作品在支付獎金后,其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使用權、組合權、傳播權等歸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有,雙方簽訂正式的版權轉讓協(xié)議。作者不得將其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它機構和個人轉讓,否則,全部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2、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fā)現,將取消其資格;已發(fā)放報酬如數追回,所有因此而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3、應征者無需繳納任何報名或參與費,來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結果公布后,未獲獎的作品可自行處理。因郵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4、活動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參加此征集活動者均被視為同意以上說明。
八、應征辦法
作品方案書面材料郵寄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23號龍大商務504,郵編250014,信封左下角注明“標識征集”。稿件截止接收日期至2015年11月15日。
電子郵件發(fā)送至:zhaobiaodaili365@163.com,郵件主題注明“標識征集”。聯(lián)系人:趙老師 王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31-67892379,67892379。
九、揭標公示
最終結果將在“章丘日報”予以公示。
主辦單位: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承辦單位:山東頤隆招標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
附件一:
參賽作品編號(此項由主辦方填寫):
參賽作品名稱:
應征者姓名/單位名稱:
身份證號碼:
省份:城市: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包括城市區(qū)號):
手機號碼:
您是通過何種方式知道常州博物館標識征集活動的?
□ 網絡 □ 報紙 □ 其他
參賽作品內含文件:
□ 標識的繪制形象共____幅;
□ 標識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參賽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
□ 其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創(chuàng)作者(請寫明所有創(chuàng)作者的姓名或名稱,并自行排序)
簽名: 填表日期:
注意事項:
1、如果參賽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參賽者的監(jiān)護人在簽名欄附簽;
2、如果參賽者為機構,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附件二:
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一、承諾人保證對本人參加本次征集活動而創(chuàng)作的作品(“參賽作品”)擁有完全、排他的知識產權。
二、承諾人同意:參賽作品一經入圍,該作品的知識產權屬于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有。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該作品享有全部知識產權。未經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書面許可,任何個人或單位(包括承諾人)均無權使用該作品。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有權對該作品進行知識產權登記。
三、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修改。
四、除經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書面同意外,承諾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使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宣傳等。
六、若承諾人違反本承諾書,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有權依法追究承諾人的法律責任,有權要求承諾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七、對于因承諾人的參賽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或承諾人的其他過錯而使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面臨任何索賠、訴訟或仲裁,章丘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權利人進行賠償后,有權向承諾人追償。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等相關費用,由承諾人承擔。
八、該承諾為不可撤消的承諾。
九、本承諾書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進行解釋。
十、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姓名或機構名稱(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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