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信用風氣,擴大“信用青島”的知名度和公眾參與度,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信用青島”標識設計,作為青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青島”網(wǎng)站標識,F(xiàn)將有關細則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二、征集時間
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征集標識要求
(一)標識設計應突出“信用”主題,構思新穎,內涵豐富,富有藝術感染力和鮮明的辨識度,充分融合青島的歷史和文化,充分展現(xiàn)島城誠實守信的優(yōu)良傳統(tǒng),適合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應用(如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等的宣傳和傳播)。
(二)標識應與“信用青島”四個字組合設計,“信用青島”四個字的字體可配合變化。投稿時一并提交新標識背景效果圖(現(xiàn)有網(wǎng)站標識背景圖見本站http://credit.qingdao.gov.cn/index.dhtml)。
(三)標識設計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且明顯區(qū)別于其他著名標識。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由作者負責,“信用青島”網(wǎng)站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
(四)征集作品要采用彩色圖形設計,同時提供JPG格式效果圖和AI或CDR等矢量圖形。
四、應征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以下資料:
1、設計人信息表(見附表);
3、設計說明書(簡要說明作品創(chuàng)意構思,不超過500字)。
(二)應征作品均采用電子郵件方式遞交。需提交的資料請以郵件附件方式發(fā)送至郵箱credit@qingdao.gov.cn,郵件標題需注明:“信用青島”標識征集。
(三)投稿人可提交多個作品,每件作品均應注明作者姓名,附加設計說明書。
(四)集體創(chuàng)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創(chuàng)人的身份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下午5時,逾期作品不能參選。
五、作品評選和獎項設置
作品評選由主辦方委托有關評審專家組完成,最終評選10個獲獎作品。評選結果將在“信用青島”網(wǎng)站和青島新聞網(wǎng)公布,并發(fā)布獲獎作品信息。
獲獎作品設一等獎(1名),各獎勵人民幣4000元;二等獎(3名),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三等獎(6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
六、作品權屬
(一)獲獎作品在作者領取獎金之后,其作品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包括對其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未經許可,獲獎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二)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青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
七、主辦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動由青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主辦,山東亞微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協(xié)辦,并提供獎品贊助。
聯(lián)系人:劉冰 黨飛
聯(lián)系電話:0532-85911845 0532-8591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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