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形象辨識度,規(guī)范單位標識體系,提煉中心服務文化,擬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形象標識,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簡介
依據《延安市整合建立規(guī)范統(tǒng)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延政辦發(fā)[2016]47號)文件要求,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經市編辦批準于2016年11月成立,負責全市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產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服務保障工作。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責概括為: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按照交易流程提供服務保障,建立和維護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數據庫,協(xié)助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投訴事項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征集內容
三、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國范圍內單位和個人。
四、征集要求
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ogo圖形標識應體現政府公共資源統(tǒng)一規(guī)范交易這一主題,簡潔大方、莊重美觀、寓意深刻、創(chuàng)意新穎,色彩搭配適當、醒目,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具體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一)體現延安的人文特點和文化底蘊,以及鮮明的時代特點。
。ǘw現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特征,突出“陽光交易”的理念。
。ㄈw現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保障理念。
(四)形象標識設計應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延展性,適用于平面、立體及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適宜在機構的公共標識、單位標牌、信函標記、辦公用品、宣傳用品等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推廣運用。
。ㄎ澹⿷髯髌繁仨殲樵瓌(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應明顯區(qū)別于其他著名標識,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應征作品發(fā)生任何侵權糾紛,由作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標識設計中不得含有任何違反國家憲法及法律規(guī)定的內容。
五、投稿事宜
(一)應征標識作品主要包括標識設計圖稿、標識設計的創(chuàng)意和理念說明兩部分。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ogo圖形標識的設計圖稿應打印或繪制在A4規(guī)格的紙上,在提交書面作品的同時須提交標識電子版至電子郵箱,文件格式為jpg(附原始設計文件)!
(二)應征者應同時提交標識設計的創(chuàng)意和理念說明。
六、評選及獎勵辦法
作品經評審選用后,支付標識設計人勞務報酬15000元(作品設計人按規(guī)定納稅)。
七、征集時間和投稿方式
。ㄒ唬┱骷瘯r間:
征集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外地稿件以郵戳時間為準)。
。ǘ┩陡宸绞:
1、作品電子版發(fā)送到597823338@qq.com。
2、作品紙質版郵寄到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訊地址為:延安市新區(qū)為民服務中心7號樓二樓(郵編:716000),收件人為:劉延峰13409118212!
咨詢電話:0911-2162229。
八、其他事項
。ㄒ唬⿷鲉挝换騻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二)所有應征標識作品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評選結果將在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上公布,結果公布后,未選用的標識作品設計人可自主處理其作品。
(三)logo圖形標識經征集使用后,征集人與標識作品設計人簽訂協(xié)議,標識所有權歸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對其擁有修改權、使用權和解釋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五)征集人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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