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元 遷西縣征集文化旅游形象標志(Logo)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19-03-19

為全面推進遷西全域旅游示范區(qū)建設,打造多融合的全域旅游發(fā)展新格局,同時凝聚一切設計力量,豐富遷西旅游文化內涵,宣傳遷西文旅資源,展現遷西新形象,提升遷西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社會有獎征集遷西縣文化旅游形象標志(logo),希望通過組織本次活動,引導更多業(yè)內人士、創(chuàng)意領域專家和社會各界共同關注遷西的文化和旅游,傳播遷西文化旅游品牌,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遷西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二、征集內容

遷西縣文化旅游形象標志(logo

三、征集對象

面向全國支持和關心遷西文化旅游業(yè)的個人和組織

四、征集要求

1、形象標志(logo設計以“遷西全域旅游”為主題,充分反映遷西縣文化旅游特色,體現遷西縣文化旅游核心內涵。

2、形象標志(logo)定位于“詩意山水、畫境栗鄉(xiāng)”文化旅游品牌,突出“生態(tài)休閑、漫游露營、鄉(xiāng)居度假、文化體驗、運動康養(yǎng)、工業(yè)旅游”六大產品體系。

3、形象標志(logo設計要主題鮮明,創(chuàng)意新穎,外形簡潔,寓意深遠;易識、易用、易推廣,具有識別性、獨特性、創(chuàng)意性和可觀性。

4、形象標志(logo)作品要從文化背景、設計元素、色彩運用、logo釋義等方面入手,尋找最勁爆的新創(chuàng)意、最震蕩的新思想、最神奇的新設計。

5、形象標志(logo)構圖和色彩要簡潔明快,美觀大方,具有地方特色和時代特色,圖案結構要適用于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運用,具有較強的象征意義和藝術表現力。

五、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時間安排

1、征集時間:2019年3月20日至4月20日24:00止(以電子郵件發(fā)出時間為準,逾期提交視為自動放棄應征資格),共30天。

2、評審時間:2019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共7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2019年4月28日至5月6日,共7個工作日。

4、頒獎時間:2019年6月(具體以栗花節(jié)召開時間為準)

(二)參加方式

1、征集活動素材了解,請關注 “遷西縣人民政府網站”:

2、參加作品提交征集活動郵箱:qxxwglzj@163.com

3、需要進一步溝通的相關事宜,可致電溝通咨詢。未盡事宜將補充發(fā)布,請注意關注。

聯(lián)系人 :吳  丹        聯(lián)系電話:18832980951

聯(lián)系人 :張  婷        聯(lián)系電話:0315-5614676

                                 15931584460

致電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三)評選辦法

本次征集活動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征集要求,征集階段結束后組織評審團進行評審,采取初選、評審、公示、公布的方式進行。

1、初選

組織專家進行初評,優(yōu)中選優(yōu),評選出入圍備選遷西縣文化旅游形象標志(logo)10個。

2、評審

組織專家評審,評選出入選的3個遷西縣文化旅游形象標志(logo)。

3、公示

對最終錄用及入圍作品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4、獲獎通知

在最終結果公示后,由專門人員聯(lián)系獲獎設計師,獲獎設計師請注意查收獲獎通知,并根據提示的內容,配合活動主辦方完成作品收集、相應版權協(xié)議簽署、衍生產品設計及獎金獎品發(fā)放等工作。若獲獎設計師無法聯(lián)系或在限定時間內對獲獎通知未做回應,則視為放棄獎項,由其他獲獎者取代。

5、公布

公示后,在栗花節(jié)期間進行公布頒獎,無法現場領獎的獲獎設計師,將由主辦方安排獎金發(fā)放事宜。

6、注意事項

(1)因賽事中后期作品量較大,請參賽者合理安排參賽時間,及時交稿。

(2)在活動征集期間如有任何異議或幫助可直接聯(lián)系征集方。

(3)如征集作品出現重復情況,以最先收到郵件日期為準。

(4)作品一經提交,將視為參賽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賽相關規(guī)定,若作品在商業(yè)使用中產生著作權等民事爭議,活動主辦方不承擔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單位)的權利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提供作品的參賽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公示期內接受各界專家及大眾審核,如遇糾紛,將撤銷該作品獲獎資質。公示期后,如無異議,則默認獲獎資質,不接受任何舉報及投訴行為。

(四)獎項及獎金設置

一等獎(1件):獎金30000元人民幣/件

二等獎(1件):獎金6000元人民幣/件

三等獎(1件):獎金4000人民幣/件

注:以上所有獎金為稅前金額,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

(五)投稿須知

1、標志征集作品只接受電子文件。

2、標志設計圖案及字體需用矢量文件設計。

3、標志設計需提供完整的設計方案,包括logo效果圖和文字說明,文字說明要求包括不少于300字的創(chuàng)作理念和作品含義,并注明標準比例、標準色、字體和尺寸。

4、每個設計標志提供一個文件,包括一個JPG格式文件,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上傳的標志文件的圖片分辨率為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為RGB,每張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M。

5、標志設計作品畫面上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及相關信息,否則作品無效。

6、標志征集作品文件請以.RAR 壓縮包格式提交至指定郵箱,壓縮包命名格式為:遷西縣文化旅游標志征集參評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或/單位名稱+聯(lián)系方式。

八、作品知識產權說明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凡主動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知識產權問題作如下不可撤銷之聲明,對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識產權:

1、原創(chuàng)性聲明

參與征集者應擁有作品合法、獨立、完整的知識產權,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糾紛或因此引起的主辦方法律糾紛,由參與征集者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征集作品在參加本次活動之前參與過其他此類的,允許參與本次活動,但參與征集者應保證其依法享有其征集作品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由參與征集者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活動主辦方無關。

2、征集作品知識產權歸屬

參與征集者享有征集作品的全部知識產權(獲獎作者在征集前及評審結束前擁有作品的知識產權)。公示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獲獎作品的作者須與主辦方簽訂版權使用協(xié)議,許可主辦方對征集作品享有展覽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匯編權等權利,逾期不同意簽訂的,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及獎勵。

3、展示免責條款

參與征集者提交的作品在公開展覽過程中可能發(fā)生設計元素、圖案、版式等自主知識產權被侵犯并對參賽主體造成損失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僅配合、協(xié)助創(chuàng)作者進行維權。

4、肖像使用

征集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須注明來源,并取得相關權利人書面許可,活動及活動組委會只負責考察作品本身的質量,作品內容所涉及的版權問題由參與征集者本人負責。

5、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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