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遼河在國家生態(tài)安全的重要戰(zhàn)略地位,遼寧省委省政府于去年提出了創(chuàng)建遼河國家公園的重大舉措。為擴大遼河國家公園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遼寧省創(chuàng)建遼河國家公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遼河國家公園形象標識(logo)及廣告詞。
一、征集內容
二、征集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所有組織和個人均可參與。
三、征集時間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以郵寄郵戳或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四、主辦單位
遼寧省創(chuàng)建遼河國家公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征集要求
1.形象標識(logo)需融匯并凸顯遼河國家公園“東北松嫩平原草原濕地生態(tài)地理區(qū)”“中國物種資源生態(tài)功能保護區(qū)”“國際重要濕地名錄”“東亞及澳大利西亞涉禽遷徙航道保護區(qū)網(wǎng)絡”“東北亞鶴類網(wǎng)絡”“國家重要濕地名錄”“全國河道濕地生態(tài)修復樣板”“渤海最后一道安全屏障”的特征和定位,蘊含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承的寓意,主旨鮮明、構思新穎、辨識度高、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適用于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2.作品必須同時通過書面郵寄和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含作品和報名表)。書面作品一律采用A4紙規(guī)格構圖,郵寄信封左下角請標明“形象標識征集”,電子郵件主旨請標明“形象標識征集”。
3.形象標識(logo)盡可能體現(xiàn)遼河國家公園的中英文名字。電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需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4.形象標識(logo)應是投稿者原創(chuàng)且未在別處公開發(fā)表過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襲。
5.附簡要的好創(chuàng)意和設計說明(300字以內)。
6.如作品獲獎,應征者須向主辦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
(二)遼河國家公園廣告詞
廣告詞需融匯并凸顯遼河國家公園的特征和定位,蘊含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承的寓意,主旨鮮明、文字精煉、寓意深刻、朗朗上口,能引起大眾的共鳴,便于宣傳和推廣。文字以中文為主,中英文結合者為佳,字數(shù)限制在15字以內。廣告詞(含作品和報名表)必須同時通過書面郵寄和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書面郵寄信封左下角請標明“廣告詞征集”,電子郵件主旨請標明“廣告詞征集”。
六、投稿方式
所有參賽者須認真填寫遼河國家公園形象標識及廣告詞有償征集活動報名表,若報名表中信息不完整,則視為無效作品。為利于公正評選,參賽作品中均不得直接署名或標記。
收稿單位:創(chuàng)建遼河國家公園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
投稿郵箱:sufangli@syau.edu.cn或sufangli@163.com或150760927@qq.com
聯(lián)系人:蘇芳莉 電話:024-88487134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qū)東陵路120號
郵編:110866
七、獎勵辦法
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20000元
二等獎3名,各獎勵人民幣10000元
三等獎5名,各獎勵人民幣5000元
所得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扣除應由獎金獲得者自理。
(二)遼河國家公園廣告詞
一等獎1名,各獎勵人民幣10000元
優(yōu)秀獎5名,各獎勵人民幣5000元
所得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扣除應由獎金獲得者自理。
八、其他事項
1.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解決,主辦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根據(jù)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注冊權和版權。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最終獲獎作品應提交一份《著 作權轉讓承諾書》,并由作者準確填寫并親筆簽署(創(chuàng)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郵寄者(以郵件郵戳或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確定為第一好創(chuàng)意者。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由主辦方保管。
4.應征作品一經(jīng)提交,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通知》的所有約定。因郵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5.主辦方在對獲獎作品進行使用時,有權進行適當修改或對不適合的內容進行刪減。
6.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應征者在應征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主辦單位不向應征者支付設計費等任何報酬或費用。
7.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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