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展示慶陽旅游形象,打造慶陽旅游獨特品牌,市文體廣電旅游局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慶陽旅游宣傳品牌口號及形象標識(logo),F(xiàn)將征集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1、慶陽旅游宣傳品牌口號
二、征集時間及范圍
1、征集時間:從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征集范圍:團體和個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1、慶陽旅游宣傳品牌口號要求充分體現(xiàn)慶陽歷史文化精髓和旅游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征,主旨突出,寓意深刻,詞語精煉、易記上口,符合游客心理預期和時代訴求,具有吸引力和號召力,適于旅游廣告宣傳需要。字數(shù)建議在15字以內,例如:“晉善晉美”、“常來常熟”、“好客山東”、“天天樂道、津津有味”、“讓我們去寧夏,給心靈放個假”,同時備注作品的創(chuàng)作思路、理念和含義(500字以內)。
2、慶陽旅游形象標識(logo)要求好創(chuàng)意新穎獨特,構圖簡潔明快,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具有國際化、時代感、藝術感和超前性的特點;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應用,可在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以及媒體等傳播介質上使用。
3、慶陽旅游形象標識(logo)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好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四、獎項設立
1、旅游宣傳品牌口號征集獎項設置:
優(yōu)秀獎1名,獎金3000元人民幣;
入圍獎5名,獎金各1000元人民幣。
優(yōu)秀獎1名,獎金3000元人民幣;
入圍獎5名,獎金各1000元人民幣。
五、活動聲明
1、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因文稿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作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應征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費使用應征作品進行出版和各種宣傳的權力,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據(jù)需要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chuàng)作。
3、應征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交應征作品的電子版文件及紙質文稿,另附紙張注明投稿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應征作品的電子版發(fā)送至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郵箱qyslvyou@163.com,紙質文件郵寄至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信封上請注明“征集作品”字樣。郵寄地址: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qū)長慶大道164號市政府3號統(tǒng)辦樓821室,郵編745000。
4、應征作品和文稿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民族宗教信仰問題,一經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者,將取消其獲獎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5、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6、獲獎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投稿團隊及個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投稿方自理。
7、有關慶陽旅游資源詳細資料,可登錄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網站查詢或關注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微信公眾號。
8、“慶陽旅游”旅游宣傳品牌口號及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的未盡事宜由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解釋。
9、詳情咨詢:0934—822695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慶陽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2日

全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