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樹立盧氏旅游形象,提高盧氏旅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盧氏旅游主題宣傳口號、形象標識和旅游歌曲。
(一)征集要求
1.能夠充分體現(xiàn)盧氏旅游的鮮明特色和深厚歷史文化底蘊,具有準確的表現(xiàn)力、較強的吸引力和廣泛的號召力。
2. 宣傳口號要求主題鮮明、內涵豐富、簡練易記、朗朗上口,最長不超過12個字,可附中英文對照。
3. 形象標識要求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創(chuàng)意新穎、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電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圖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并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投稿人須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調用。
4.旅游歌曲要求圍繞宣傳贊美盧氏和盧氏旅游,詞曲優(yōu)美,內涵豐富,創(chuàng)意出色,感染力、傳播力強,適合通俗演唱。每首應征作品包括歌曲成品(含詞曲、音頻或視頻小樣)和單項歌詞、簡譜兩大類,時長3—6分鐘。
5. 宣傳口號、形象標識和旅游歌曲原則上分別不超過三條(個、首),應征作品均應配有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300字以內)。
6.應征作品需標明作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投稿人身份說明不得在設計圖稿中出現(xiàn),必須另建文檔說明。
7. 有關盧氏旅游的詳細資料,可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詢。
(二)征集對象
國內外有關專業(yè)設計和愛好者(組織或個人名義不限)均可參加。
(三)獎勵辦法
1.宣傳口號
錄用獎1名,獎金10000元。
入圍獎5名,各獎1000元。
2.形象標識
錄用獎1名,獎金10000元。
入圍獎5名,各獎1000元。
3.旅游歌曲
錄用獎1名,獎金10000元。
入圍獎5名,各獎1000元。
4.頒獎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評獎辦法
1.截止日期過后,活動組織方將邀請有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選。
2.評選結果將在盧氏宣傳網(wǎng)、盧氏旅游網(wǎng)、盧氏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示。
(五)征集時間及投稿方式
1.征集時間:2013年5月18日-2013年8月31日。
2.電子郵箱:lsly7187835@163.com (文件名請注旅游口號或標識征集或旅游歌曲字樣)。
3. 聯(lián)系人:張潔燕 聯(lián)系電話:0398—7187835 13525226769
(六)特別聲明
1. 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稿,因延期、誤寄等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的,主辦方不負任何責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寄者優(yōu)先(依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先后次序)。
2. 應征作品應為投稿人最新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投稿者本人負責。活動組織方不承擔法律和有關連帶責任,并以此公告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3. 依據(jù)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活動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注冊權和版權,活動主辦方有權對其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不另付酬金。
4. 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
5.作品設計制作等有關費用自理。
6.凡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聲明內容。
盧氏縣旅游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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